12月15日上午,由中国电子商务协会诚信与法制建设工作委员会支持,河南省网络营销协会、河南省国际贸易网商协会、河南省国际货运代理协会、河南省网络文化协会、河南省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基地联合主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一期普法师资培训班在郑州师范学院开班。来自全省电子商务相关主管单位负责人、法律工作者、行业协会以及高校相关人员50余人参加了开班仪式,并接受为期两天的专项培训。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刘明博士、中国电子商务协会诚信与法制建设工作委员会会长张伟光等专家为第一期培训班带来了《电子商务法》的立法意义、过程、内容的详细解读,并就电子商务诚信体系建设、电子商务交易纠纷解决以及调节进行了讲解。
本次培训班是《电子商务法》出台后,我省首次举办的专项普法师资培训班,目的是宣传《电子商务法》的立法理念,普及法治精神,净化电子商务环境,营造全民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此次专项培训将持续进行,以此推动《电子商务法》在电子商务领域的实施应用。
据了解,《电子商务法》于2018年8月31日,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9年1月1日起实行,是我国电子商务领域的第一部综合性、基础性法律。
相关负责人强调,各相关企业、社会组织以及从业者,都要充分认识《电子商务法》的重大意义,把学习、理解和运用该法作为规范电子商务行为、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维护行业秩序的基本准则,用以指导电子商务领域各项工作,促进电子商务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从快速发展到规范提升,电商法的颁布实施,使得电子商务领域真正实现了有法可依。电商法实施一周以来,企业电商对《电子商务法》高度关注并积极开展整改措施,以往让人不胜其烦的搭售行为基本绝迹。但是,微商们仍然处于茫然观望阶段,执法普法仍然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