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高价收房低价出租,“赔本”背后有猫腻
央视新闻微信号
不少人都有租房的经历,但在黑龙江哈尔滨,有中介公司在收到房主的房屋托管代租后,竟然以低于收房价的价格对外出租,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哈尔滨市的高先生在2018年10月,将自己一套房子的租赁信息发布到网上,没过多久就接到了一名自称永胜地产公司业务员的电话,说是可以帮助高先生托管代租,能省去很多麻烦。
托管出租,即把房子委托给中介全权负责,高先生可以每月从中介公司收到租金。高先生与永胜地产公司签订了月付款合同,一个月1100,协议为期一年。可是这样省心的日子高先生才过了一个月,第二个月的房租就出现了问题。
没有收到中介公司回复的高先生,无奈之下只能找到永胜地产公司办公地点,但中介公司说自己出现资金链问题,无法支付,而且房屋已经租出去了,暂时不能退还。
于是,高先生就想放弃托管,直接找房子的租户索要房租。可是两人一见面才知道,租户李先生当初已经付了一年的房租。
中介对外出租价竟低于收房价格
租户李先生称,他在签合同时曾想见房主,但中介人员表示不用见房主。他们是以新型托管的形式来经营的,房主属于全权托管。 对比完租户李先生的合同后,奇怪的事情发生了,两份合同金额相差悬殊。
中介以每月1100元按月付给房主租金,而另一边合同中介却以每月500元租给租户,但是需要年付款。
中介为什么自己要每个月赔上600元?
这让高先生产生了怀疑。随后,高先生来到派出所报了案,民警在侦查过程中发现,这起案件并不是简单的合同违约引起的民事纠纷。
以租房托管为名 骗取大额租金
民警在调查中发现,包括高先生在内有同样遭遇的房主有68位,都是在这家永胜地产进行的房屋托管。
民警称,这家永胜地产跟房东签订租房合同的时候,是以1000到1500块钱的价格把房屋托管来的,之后再以低于市场价的500到900元不等租给租户,诱骗租房户以年打款的形式交付租房款。
随后,民警通过追查该公司的账目发现,这68套房屋一旦收取租户房款后,便马上进行资金转移。涉案金额总共50多万,其中有一部分用于支付房主的房租,还有进行房屋的修缮,剩下的近30万元去向不明。
警方通过判断分析,永胜地产公司三名经营人张某、王某以及唐某涉嫌诈骗,为的就是以租房托管业务为名,利用他人的房屋骗取租房人的大额租金。
2019年1月29日,3名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原来,三人曾经是同一家房屋中介的员工,去年6月份决定共同创办永胜地产公司。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诈骗被依法刑事拘留。
随着求职高峰到来,市面上大大小小的求职中介开始发布大量招聘信息,不少平台推出了招聘“内部资源”,付费“简历免筛”“优先面试”,甚至还有“保offer”等诱人项目,吸引了不少求职者的注意。
据红星新闻5月5日报道,2018年6月巫女士认购了成都温江金马镇“东原·西岸”楼盘两间商铺,每间100余万元,共200余万。但交款时,每间多了26万元“服务费”,收据上的印章也不再是开发商,而是变成了房地产经纪公司(也就是房产中介)。虽然也曾产生疑问,但销售人员解释是工程款,不影响购房。
“同一房屋、同一租户、同一中介”,一年后再续签,竟还要再交一遍中介费。而且,不经租户同意,中介就把密码锁密码更换了。
某地产经纪公司业务员利用职务便利,将向客户收的租金、代理费等近90万业务款装入自己腰包。3月31日,北青报记者获悉,北京朝阳法院一审以职务侵占罪判处崔某有期徒刑4年。
据北京市公安局网站消息,“房屋中介业务员利用职务之便,签合同时向业主骗取好处费。”近日,房屋中介公司员工樊某因涉嫌职务侵占现已被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刑事拘留。
“信用让消费更放心”成为2019年消费维权年主题的背后,是消费已成为经济发展强劲推动力之一,但在衣食住行等消费领域,仍存在假冒伪劣、虚假宣传、支付风险、信息泄露等各类消费陷阱和“潜规则”。经营者诚信的缺失,就意味着消费者权益的潜在损害。
远离消费陷阱,规避消费误区,提升消费体验,黑猫投诉平台全天候服务,您的每一条投诉,每一次对消费的建议,都可能会改变这个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