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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养生骗局 女子花6万元购买瘦身内衣是三无产品

2019年06月04日10:30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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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12月份以来,我的妻子,一个平时连200元以上衣服和化妆品都舍不得买的人,却在半年时间里,被小区内雅尚美养生馆以各种名目忽悠刷卡消费7万多元。”

  近日,家住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的丁先生向《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反映其妻子刘女士被忽悠购买塑形内衣,做美容养生被骗的事情,并要求养生馆退还所有费用。

  

  01

  宣称100元可做多个美容项目

  养生馆员工不断劝说消费者

  先后办理4张信用卡

  据刘女士介绍,2018年年底,雅尚美养生馆在其居住的东昌府区恒大名都小区做优惠推销,宣称消费者只需缴纳100元即可做多个美容项目,以及免费做1个月的汗蒸。刘女士轻信宣传并缴纳了100元。

  美容期间,养生馆员工表示,刘女士脊柱变形、腿部静脉曲张,劝说她使用有针对性的精油治疗。12月7日,刘女士在养生馆消费了价格2980元的精油套盒,用于腰部和背部推拿按摩。

  此后一段时间内,满姓与何姓两位员工不断向刘女士大力推荐一款高科技塑形内衣,承诺只需几千元,3—6个月便可以打造出完美身材,但是并没有明确具体价钱,只是说需要先交2000元定金,后期可以抵作其他费用,还有专门从外地聘请的专业老师为刘女士量身定制塑形方案。轮番推销之下,爱美心切的刘女士便交了2000元定金。

  今年1月1日,满姓员工通知刘女士已预约到老师,随后带她来到雅尚美养生馆总店。其实,所谓的“总店”只是其中的一家连锁店,“老师”也只是该店的经理侯某。侯某向刘女士描述了一整套为其专门打造的塑形方案。天花乱坠的诱导之下,刘女士按照方案要求,花费69752元购买了6套皇室经典瘦身内衣,每套价格11625.33元。

  

  当天,刘女士使用农业银行信用卡刷卡消费14052元,接着又写下了5.57万元的欠条。因为身上的钱不够,侯某建议刘女士多办理几张信用卡,并特意交代不能将此事告诉家人。紧接着,刘女士在浦发和民生银行办理了两张信用卡。因额度不够,在侯某等人的“热心帮助”下,刘女士又来到华夏银行和交通银行办理了两张信用卡。加之原有的农业银行信用卡,刘女士手中共持有5张信用卡。就这样,刘女士才付清了5.57万元的欠款。

  02

  员工称消费者自愿签字办理 内衣是“三无”产品

  采访中,丁先生告诉记者,因为他没有工作无收入来源,不得不去银行取钱用于花销。5月8日下午,他发现家里仅有的存款没有了。逼迫之下,刘女士不得不向丈夫坦白实情。次日,丁先生与刘女士一同前往养生馆了解事情经过。

  刚到养生馆时,满姓员工否认刘女士在此消费了7万多元。丁先生一再追问,养生馆才列出明细:皇室经典3个疗程,每个疗程10528元;花漾漫语1个疗程,8840元;黑雕塑影1个疗程,12838元,悦动黑1个疗程,7280元。后来,丁先生才了解到,实际上,这些都是6套内衣的钱。养生馆为了隐瞒欺骗刘女士消费的真相,故意巧立名目,用以上疗程来标注。除此之外,还有传统减肥3次,480元/次;乳腺疏通1疗程,2980元;全身经络疏通1疗程,3980元;洗护用品3次,共810元。加上之前交的100元美容费、2000元定金,还有2980元的精油套盒,刘女士共消费74832元。

  

  消费明细

  丁先生索要发票,商家说没有,只能提供刘女士1月1日写的5.57万元欠条复印件。

  5月18日,记者联系上了东昌府区雅尚美养生馆的满姓员工。满姓员工称,刘女士的确在养生馆消费了7万多元,她本人很认可效果,从来没有找过店里任何麻烦,是她的丈夫丁先生认为妻子刘女士花费多,一直在“闹”。记者问是不是养生馆“帮”刘女士办了4张银行信用卡?满姓员工予以否认,称刘女士是自愿签字办理的。

  当天下午,一位自称是雅尚美养生馆法定代表人的女士给记者打来电话说:

  “刘女士不是3岁的小孩,不可能那么好糊弄,消费7万多元都是出于她本人自愿。”

  记者从刘女士处了解到,所谓的皇室经典瘦身内衣其实是一种“三无”产品,既没有产地也没有产品说明书和联系电话,只有宣传册。刘女士使用了5个多月,没有一点效果。刘女士和丁先生已向有关部门投诉。

  5月19日,养生馆经理侯某表示,商家同意退还刘女士2万元。

  03

  收集证据理性维权

  消费者要科学、理性消费

  山东盖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孙智君表示,消费者被欺骗后,切莫以不理智的方式上门理论,以免吃亏,应保持冷静,收集相关证据,通过法律手段让不法商家得到应有的处罚,从而挽回自己的损失。针对养生馆的上述诱导消费行为,消费者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山东省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助理王云鹏认为,消费者应有一定的鉴别力,不能被花言巧语所迷惑,做到科学、理性消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鉴于以上情况,丁先生应与妻子刘女士沟通好,如有证据证明养生馆夸大宣传、诱导消费导致自己权益受损情况,可向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文章关键词:美容养生 瘦身内衣 三无产品 责编:张钰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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