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记者 钟笑玫 喻琰 来源:澎湃新闻
给差评后,两名女顾客在店内就餐时被监控拍到的正面照被翻出,出现在餐饮店的微信号朋友圈内,该微信号还在评论中称“多行不义必自毙”。
6月12日,位于重庆的涉事商家煌金甲龙虾馆冉家垻分店罗经理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发布女顾客照片及该言论的微信号是该餐饮店的公共微信号,发照片及言论是一位员工的私人行为,其已被开除。
罗经理介绍,6月8日晚,两名女生在店内就餐后在大众点评平台给了一星的打分,并发布评论。9日,该店一名员工将调取监控得来的女生正面照发至该店微信号的朋友圈称“寻人启事”,并评论“多行不义必自毙,久走夜路要撞鬼”。
对于店员的评论,罗经理认为确实不妥。罗经理表示,这条朋友圈是由店内专门负责推广的网络运营人员发在该店公共微信号上,目前已经开除该工作人员,删除对当事人不利的朋友圈及照片,并通过微信向当事人道歉,双方已达成和解。
对此,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律师周铭认为,不恰当擅自发布消费者个人消费视频的,侵犯消费者个人肖像权,也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如造成消费者损失的,可以要求赔偿。如造成恶劣影响的,可要求道歉。
另外,周铭称,消费者有权利对服务和消费体验提出评价包括好评和差评。商家应该正常对待评价,不应采取过激行为以及可能涉及恐吓的语言,威胁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否则,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如有进一步威胁行为的可向公安机关报案,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因认为买家李某给出差评导致自己店铺商誉受损、销量下降,淘宝卖家某商贸公司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将李某诉至法院。昨日,北京市互联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该商贸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7月10日起,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起草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网店刷好评、删差评被行政处罚及生产销售假药等36种情形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电子商务法已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最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修改《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原工商总局令第60号)基础上,起草了《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一经发布,便引起社会热议。
昆明的彭女士近日因一次网购遇到了糟心事。只因她给了差评,不仅遭到客服“爆粗口”,还疑似个人信息遭到泄露,接连收到骚扰电话和短信。
100多美元的扫地机器人、18美元的蓝牙耳机、25美元的电蒸锅、9美元的台灯……。在美国工作的90后Andy赫然意识到,家里越来越多的用品都来自刷单群。更多像他一样的留学生、工薪层、家庭主妇等,加入到了“薅羊毛”的队伍中。
近日,马蜂窝旅游网部分评论信息存在虚假内容引起广泛关注。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订餐、购物、订酒店等都可以通过网络完成,而这种交易形式一般都伴随着评价机制,买卖双方可以互相评价,好评各方乐见,可一旦买家给出差评,交易大多以不愉快收场,甚至大打出手。
一些网售商品销量高好评如潮背后 刷单删差评成产业链美其名曰评价维护
中秋将至,月饼市场随之火爆升温。作为当下流行的消费方式,网购成为不少消费者选购月饼的重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