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网红”食品不断出现,如何保障这些“网红”食品的安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执法稽查局局长杨红灿今日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网红”食品现象高度重视,高度关注“网红”食品信息,梳理违法犯罪线索。
“一些商家揣着‘赚一笔是一笔’的思想,把价格定得虚高,却不太重视商品质量。甚至一些‘网红’食品,尤其是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西药成分事件偶有发生,群众反映强烈。”杨红灿提到。
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自2019年9月至2020年12月在全国联合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
杨红灿介绍,在此次专项行动中,将对利用网络、电商平台、社交媒体、电视购物栏目等渠道实施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重拳出击。
他表示,要求电商第三方平台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并对“刷单”“假评论”涉嫌违反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刷单”“炒信”的行为,在刚刚说的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都有明确的规定。
“以食品安全为根本原则,对那些受众广泛的食品,进行重点排查,一旦发现不合格食品立即进行立案查处,绝不手软。”杨红灿强调。
他还表示,依法对处罚信息向社会公开,对有问题、有隐患的食品予以及时曝光,从而让每一个消费者都能心中有数,放心安全地享用美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18日召开“守护消费”暨打击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了专项执法行动有关情况。据统计,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共立案查办各类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案件1474件,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发布通告称,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抽检4大类食品269批次样品,发现4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农药残留、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营养指标不达标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