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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食品安全、非法医美等6大消费领域渐成打击重点

2019年12月31日10:36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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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顾过去一年,在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传统消费领域,假冒伪劣、虚假宣传顽疾仍存。学校周边小商店销售三无“五毛食品”;农村集贸市场山寨食品频现;保健品虚假宣传“坑老骗老”;消费者个人信息遭商家倒卖致隐私泄露、财产损失,仍时有发生。

  无资质美容诊所非法行医,美容变毁容;网络直播带货虚假广告、夸大宣传……新兴消费领域出现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逐渐成为执法部门的打击重点。

  校园食品安全

  校园食品安全事关每一个青少年身心健康,也牵动着家长的心。从学校食堂后厨,到校园周边杂货店、路边摊,暗藏着不少消费隐患,其中价格低廉、备受学生青睐的“五毛食品”尤为突出。

  “五毛食品”多指“辣条”、豆制品、糖果、饮料等小食品,因其价格低廉,口感辛辣刺激,色泽艳丽,受到儿童、青少年喜爱。但其可能存在高油高糖高盐或甜味剂、防腐剂超标的问题,不利于学生身体健康。

  更严重的是,“五毛食品”还可能出自“黑窝点”“黑作坊”。今年央视"3·15"晚会就曝光了河南、湖南两地辣条生产厂家卫生乱象。

  对此,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去年就曾发文,要求各地整治校园及周边“五毛食品”。今年春季开学前,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联合部署春季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五毛食品”再被点名,列入重点检查品种。

  ■ 典型案例

  校园周边卖“辣条”没人管?检察院发检察建议促整治

  今年10月1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9件“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案例,第一起案例就剑指校园周边“五毛食品”。

  据最高检通报,2019年3月18日甘肃省酒泉市市场监管局和市教育局联合发布公告,明确禁止在全市所有校园及周边200米范围内销售“辣条”,但在部分中小学附近的部分小超市、文具店、杂货店仍在销售“辣条”等“五毛食品”,且部分“五毛食品”无生产日期、超保质期、无保质期以及涉嫌伪造生产许可证号。

  经调查核实,肃州区检察院认为肃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肃州区教育局未依法履行职责,致使部分校园周边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辣条”食品的行为未得到有效遏制,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肃州区检察院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教育局发出检察建议:严格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辖区学校及周边200米内食品安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等部门联合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清理下架问题“辣条”40公斤,有效清查和取缔了校园及周边200米内销售“辣条”的行为。

  保健品市场乱象

  假借举办健康讲座,向老年人推销保健品;明明是普通食品却宣称可以治疗高血压、糖尿病……近年来,保健品市场乱象频出,不仅掏空老人养老钱,甚至贻误老人疾病治疗,危及生命。

  为整治“保健”市场乱象,今年初,市场监管总局等13个部门联合部署“百日行动”,剑指保健品虚假宣传、虚假广告等各类违法行为。

  “百日行动”从2019年1月8日开始,为期100天。百余起“百日行动”执法典型案例先后公布,涉及发布违法广告、虚假宣传、使用医疗用语、违规直销、组织领导传销多项违法行为。

  其中,虚假宣传占比最高。记者梳理发现,虚假宣传的保健品五花八门,有养生垫、内衣、保健食品等,并通过赠送礼品、免费体检、健康讲座、免费旅游等各色方式向老年人推销。

  ■ 典型案例

  文化公司推销养生课程称可根治脚气、中耳炎

  在“百日行动”通报的虚假宣传类案例中,“广东深圳查处的福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虚假宣传及传销案”,因虚假宣传,被顶格处以200万元罚款。同时还因传销违法行为被罚200万元。

  据市场监管总局通报,当事人通过“福道文化传播平台”在线上销售《福道文化男性课程》、《福道文化女性课程》,销售模式为采取学员制、合伙人制,通过缴纳一定费用成为终身学员或合伙人及推广人员加入获取提成的方式发展人员,层级关系三级,涉嫌传销。在推销养生课程的经营活动中,宣传通过学习“性福之道”课程治好了前列腺炎、肾亏早泄等症状,甚至有“根治了脚气。改善了中耳炎”之类的明显夸张失实的表述,涉嫌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的规定;其收费运行模式符合传销行为模式特征,其行为涉嫌违反了《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的规定。该案目前已调查终结,拟对该公司虚假宣传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万元,对传销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589.4万元。

  直播带货

  每年“双11”过后,网络购物投诉都将进入高峰期。与往年相比,今年“野蛮生长”的直播带货引发消费者争议。

  2019年,“双11”进入第11个年头,直播带货出尽风头。据阿里方面称,今年“双11”开场8小时55分,淘宝直播引导成交已破100亿,超过50%的商家都通过直播获得新增长。

  今年11月21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双11”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根据报告监测,除“双11”促销优惠套路深等“老毛病”外,直播带货也出现了不少“坑”。

  报告指出,一方面,不少网红直播带货不同程度存在夸大不实宣传,甚至销售“三无”产品、变质产品等问题。另一方面,声称单纯提供“社交表演”平台,实际却赚取了丰厚收益的电商,对维护网络促销秩序缺乏应有的担当,对售卖商品缺乏严格准入审核、统一管理。高红利、低门槛,导致售卖商品质量参差不齐。

  据中消协监测,网友@蛋蛋微博发表的文章《一个网红带货主播欺骗消费者》引发网友广泛关注。该文质疑某快手主播破坏快手绿色直播平台环境;三无和劣质产品欺骗消费者;虚假宣传产品,夸大不实功效;虚假广告欺骗消费者,售后和权益没有保障等。

  而就在不久前,网红主播李佳琦直播“翻车”事件一度冲上微博热搜——在推销某品牌不粘锅时,李佳琦和助理现场煎鸡蛋,不粘锅却粘得一塌糊涂。在网友指责其虚假宣传的质疑声中,李佳琦工作室于直播当晚致歉。

  ■ 典型案例

  夫妻直播平台卖假药获利百万双双被判刑

  今年4月,最高检发布一批打击侵犯消费者权益犯罪的典型案例,其中北京王爽、谷小伟生产、销售假药抗诉案等入选。

  2016年3月至10月,被告人王爽伙同其丈夫被告人谷小伟,在未取得药品生产、销售许可的情况下,于北京市前门东路一员工宿舍内,将从他人处购进的“纯中药减肥胶囊”进行装瓶、封袋,并自制说明书。王爽利用一直播平台对该减肥药进行宣传,使用微信与购买者联系并收款,再由谷小伟联系物流企业向全国多地区购买者发货,销售金额达300余万元。后经北京市东城区食药监局认定,涉案“纯中药减肥胶囊”按假药论处。

  2017年8月3日,东城区检察院以王爽、谷小伟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向东城区法院提起公诉。后因检察官在审查后认为判决减少认定了销售金额,于11月13日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二中院开庭审理于2018年5月12日做出终审判决,认定销售金额为110余万元,改判王爽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80万元;谷小伟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0万元。

  非法医美

  眼下,越来越多的爱美人士选择“微整形”医疗美容。

  按现行规定,一般的美容院不具备医疗资质,不能开展医疗美容项目,医疗美容必须在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合法医疗美容机构开展。另外,肉毒素、透明质酸注射剂等医疗美容产品的使用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必须由有资质的医生在合法的医疗机构使用合法产品。

  但现实中,我国医疗整形美容机构良莠不齐,目前仅有部分机构的专业资质达到了相关法规规章标准。医疗整形美容手术事故投诉率高,成为医疗事故的重灾区之一,无证行医、非医疗美容场所从事医疗美容、非法制售和使用医疗美容产品、违规医疗美容培训等违法行为频频发生。

  中国整形美容协会统计,全国每年因整形美容而导致毁容的投诉超过2万起,这些案例大多源自非法医疗美容。

  今年6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出医疗美容消费风险提示,提醒消费者理性选择,并建议消费者不要自行购买和使用医疗美容产品,以避免使用违法产品或者不当使用合法产品造成伤害后果。

  ■ 典型案例

  无资质美容诊所被抓现行37万余元违法所得被没收

  今年11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曝光了2019年医疗美容违法违规10起典型案例,涉及上海、浙江、安徽、山东、湖南、广东、陕西等省市。10起典型案例中,涉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相关案件5例、3例未取得许可证而擅自执业、1例出借许可证、1例逾期未校验许可证仍然从事诊疗活动。另有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和开展医疗美容手术、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等案例。

  所曝光的案件中,处罚金额最高的是,广东省广州奢媛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案。

  检查时发现,该门诊部手术室及美容外科诊室内垃圾桶里有使用过的输液吊瓶、针管、针头等医疗废物。在前台收费处发现门诊档案16本(含问诊记录、麻醉术前须知、手术知情同意书等),治疗处置单30张,操作项目登记本1本,术后拆线记录本1本和手术登记本1本。外科医生朱某道和护士王某、刘某正在现场执业。

  广州奢媛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违反相关规定,2019年6月17日,广州市天河区卫生健康局作出责令立即停止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72190元,并处罚款人民币5900元的行政处罚。

  个人信息泄露

  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早已不是新鲜事。如今,手机App成为个人信息泄露的新途径:聊天记录、消费记录等个人信息被各种服务类App掌握,但App过度索权、隐私条款不合规、强制授权、超范围收集个人信息等“流氓”行为正在暗中作祟。

  针对这些问题,今年初,中央网信办、公安部等四部门联合开展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专项治理。四部门要求,加强对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的监管和处罚,包括强制、过度收集个人信息,非法出售、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等行为。

  中央网信办网络安全协调局相关负责人称,至今,针对App专项治理的举报平台已收到8000多条举报信息,将400余款下载量大、用户常用App纳入了评估,向100多家App运营企业发送了整改建议函。

  ■ 典型案例

  网上买机票个人信息遭泄露旅游平台、航空公司被判道歉

  今年“3·15”之前,北京一中院通报了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的典型案例,向消费者发出保护信息提示。

  消费者庞先生委托其助理鲁先生通过某旅游平台购买机票,其后收到诈骗短信,短信内容中显示有庞先生航班的起飞时间、降落时间、机场名称、航班号。庞先生认为,自己的手机号及确切的航班信息只有该旅游平台和航空公司掌握,因而其断定是旅游平台和航空公司泄露了其个人信息,于是以侵犯隐私权为由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旅游平台所属的公司和航空公司在各自官网向庞先生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

  庭审过程中,旅游平台主张其仅为网络交易平台,在本次机票订单中未接触庞先生手机号码,且已向鲁先生发送谨防诈骗短信,尽到了提示义务。航空公司则主张其通过中航信提供订票系统服务,订票信息不存储于该公司系统中。

  法院经审理认为,航空公司和旅游平台所属公司存在泄露庞先生隐私信息的高度可能,并且存在过错,应当承担侵犯隐私权的相应侵权责任。庞先生请求二者向其赔礼道歉,应予支持。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公开其收集、使用规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

  法官表示,旅游平台及航空公司一方面因其经营性质掌握了大量的个人信息,另一方面亦有相应的能力保护好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免遭泄露,这既是其社会责任,也是其应尽的法律义务。如果存在泄露消费者隐私信息的高度可能的情形,而现有证据又不能证明经营者尽到了相应义务,应认定经营者存在过错,应当承担侵犯隐私权的相应侵权责任。

  汽车消费纠纷

  汽车售后一直以来都是消费者投诉的热点领域。据中国消费者协会统计,2019年上半年全国消协受理交通工具类投诉超3万件,其中涉及汽车的投诉16389件,同比上涨26%。

  消费者维权往往困难重重:举证难、鉴定难、协商难、求偿难、投诉解决难、诉讼时间长。今年4月,西安奔驰女车主坐在引擎盖上哭诉维权事件引起社会和各相关部门广泛关注,虽然事件最终得以解决,却暴露出汽车产品质量缺陷、经销商销售存在套路、售后不负责等行业乱象。

  中消协分析说,出现此类消费纠纷时,消费者势单力薄,需要花费大量精力、时间面对经营者的销售、售后、法务等工作人员,而经营者和生产厂家不能正视消费者的合理诉求,相互推诿扯皮,使得双方难以通过协商解决消费纠纷。此外,汽车生产质量、销售合同、广告宣传、金融服务、发票收据、售后服务等涉及不同政府监管部门,消费者进行投诉时,处理环节多,花费时间长。

  ■ 典型案例

  新车8天出现7次同一故障消保委出面调解4S店换车

  消费者陈女士于2019年3月1日在江苏省南京市某4S店购买了一辆某品牌多功能旅行车,因车辆在行驶中8天出现7次“未能获得完全的传动功率”故障码,于3月9日送修。4S店经检修确定为变速箱电脑板故障,并同意为消费者更换变速箱,但变速箱需要到德国预订,且到货时间难以确定。陈女士认为购买的新车刚上路就出现故障,且车辆一直未修好,遂投诉至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江苏省消保委接诉后与该经营者取得联系,经营者坚持按照《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提供售后服务,拒绝消费者的退换车诉求。

  江苏省消保委结合有关汽车专业人士意见,认为该车存在质量瑕疵,经营者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承担瑕疵举证责任,并依据国家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履行退货、更换或者修理义务。

  经调解,经营者同意为消费者更换车辆。

  原标题:6大消费领域渐成打击重点

文章关键词:校园食品安全 非法医美 消费领域 假冒伪劣 责编:王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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