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市场监管局昨日发布公告称,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对洗手液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查产品30批次,合格28批次,合格率为93.3 %。
本次抽查结果显示,不合格项目为总有效物含量、微生物2项指标。其中深圳市丽色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商标为“菲丽洁”的1批次儿童泡泡洗手液样品被检出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苏州东方之宝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商标为“otbaby”的1批次晶纯倍护泡泡洗手液样品被检出总活性物含量项目不合格。
图片来源:江苏省市场监管局
据了解,总有效物含量是指洗手液中表面活性剂所占的质量百分比。总活性物含量越高,去污力越强。微生物指标包括菌落总数、耐热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霉菌和酵母菌等。微生物超标,会侵害人体健康。
天眼查显示,深圳市丽色化妆品有限公司是一家集化妆品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的大型化妆品公司,公司成立于1994年,公司法定代表人蔡进飞,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苏州东方之宝生物药业有限公司2005年成立,法定代表人徐炳根,注册资本 150万人民币 。主要从事研发生产销售婴幼儿专用品,主要销售领域为超级市场、大型商超、药房及全国20000多家孕婴专卖店。(记者 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