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王志华)洛阳市市场监管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部署要求,在疫情防控不松劲的同时,采取多项举措全力推动药店全面复工营业,保证群众购药需求。截至3月19日,全市营业药店1964家,营业率为85.8%,市区药店营业率已达91.2%。
一是制定防控措施,约谈企业强化责任。疫情发生后,立即起草《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期间零售药店管理办法的通知》,制定零售药店防控措施,要求零售药店销售发热咳嗽类药品实名登记。2月3日,组织约谈全市药品零售连锁总部负责人,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做好防控工作,保障药品质量和供应,稳定防控药械价格。号召全市药品零售企业共克时艰,坚持正常营业,履行社会责任,彰显使命担当。在市局的支持帮助下,全市1340家药店春节期间正常营业。
二是加强监管,成立疫情防控突击队。为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细,建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零售药店督导检查机制,市局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分别带队,对各县(市、区)药店防控工作督导检查。专门抽调人员成立零售药店疫情防控突击队14个,责任到人分包到店,重点检查药店疫情防控措施落实、防护用品和药械质量安全和价格等情况。截至目前检查药店2635家次,药品批发公司23家次,药品零售连锁总部25家次,停业整改37家,纠正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365家,立案查处7家。
三是优化行政服务,解决药店实际困难。迅速落实省局28条措施,结合洛阳实际出台《支持企业复工达产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十八条措施》,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实行“网上办”“掌上办”“邮寄办”“预约办”服务,公布行政审批业务的咨询电话,为企业群众提供咨询服务。对在疫情防控期间营业执照登记事项发生变化又不能及时办理变更登记的采取登记注册顺延,延期至疫情结束之后一个月内办理。
四是积极服务企业,保障药品供应。针对疫情期间双黄连口服液等抗病毒药物缺货情况,协调相关部门办理跨区域汽车通行证,连夜采购双黄连口服液800余件,确保了市场秩序平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