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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学网招生宣称“挂证”可年入15万元

2018-01-08 14:53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摘要] “挂证”是严重违法的行为。2017年4月人保部专门发出《关于集中治理职业资格证书挂靠行为的通知》,打击住建、消防等领域职业资格证书挂靠现象。然而,就是在这样的“高压”之下,线上培训机构嗨学网以“挂证”为招生噱头,宣称一级消防工程师“挂证”一年最高收入15万元。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 刘铭)“挂证”是严重违法的行为。2017年4月人保部专门发出《关于集中治理职业资格证书挂靠行为的通知》,打击住建、消防等领域职业资格证书挂靠现象。然而,就是在这样的“高压”之下,线上培训机构嗨学网以“挂证”为招生噱头,宣称一级消防工程师“挂证”一年最高收入15万元。日前,《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公务员被误导报考消防师 

  东晓(化名)是四川德阳的一名公务员,听朋友说一级消防工程师含金量很高,如果把这个证拿到手,可以通过“挂证”赚钱。

  所谓“挂证”,就是拥有某项执业资格证书的人,把自己的执业资格证给需要的单位注册,单位给予一定的报酬,但本人并不在这个单位工作,这是一种违法行为。

  不知道“挂证”违法的东晓在网上搜索到考试培训机构嗨学网,嗨学网销售人员在电话里明确告诉她,目前一级消防师“挂证”一年10万到12万元,如果通过考试拿到证书,还可以给她介绍挂靠单位。

  2017年6月5日,东晓与北京嗨学卓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私人定制总裁班协议书》,购买该公司的考前辅导培训课程视频,首付2000多元,还向嗨学网推荐的咖啡易融金融服务平台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贷款1.8万多元。

  报名后第三天,东晓发现公务员“挂证”属于违规行为,就向嗨学网要求退费。对方告诉她,收了钱就不能退,“挂证”没有问题。

  “没办法,只好硬着头皮学。”东晓说:“学习过程中发现,实际与销售人员介绍的情况大不一样,漏洞百出,问题太多,感觉自己通过的几率很小。”东晓再次向嗨学网提出退费,不仅遭到对方强硬拒绝,还被踢出了学员群,现场密训没有参加,至今未拿到退款。

  无独有偶。学员王玹(化名)向《中国消费者报》反映,自己不知道“挂证”是违法行为。嗨学网推销人员介绍这个证很值钱,“挂证”一年10万到12万元,北京贵州最高可达15万元。“大约10月份,我看了新闻才知道国家在严打‘挂证’违法行为,就发信息给老师询问怎么处理,老师说不用担心,他们有渠道。”王玹说。

  网站明码标价推“挂证” 

  2017年12月25日,记者登录嗨学网,看到网站正在大力推销消防师考试培训的视频学习资料。让记者感到意外的是,网站竟然对一级消防师“挂证”明码标价,公开叫卖。

  记者点击“报考条件咨询”,立即弹出了嗨学网高级咨询师邹老师的咨询窗口,上面标注的内容是:“您好,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挂靠费已涨到10万到12万,新考生了解报考条件可以留下手机号,我们会以短信的形式在1分钟之内给您发过去,留意查看信息!或咨询电话1842807××××。”

  “消防考试咨询专家于老师”告诉记者,“挂证一年平均下来10万到15万的挂靠费。去年我们推荐的学员,在深圳3年收入42万元。在我们这里报班通过考试的,免费推荐挂靠单位”。记者提出“挂证”违法,于老师回应说“挂证不挂章,没有风险”。记者进一步询问什么是“挂证不挂章”,于老师开始警惕起来,不再解释。

  记者了解到,嗨学网的经营主体为北京嗨学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与学员东晓签订合同的是北京嗨学卓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记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到,两家公司的“行政许可信息”栏下均无内容。

  嗨学网回应:多数学员考试为“挂证” 

  2017年12月26日,记者拨通了嗨学网客服部张经理的电话。据张经理介绍,北京嗨学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包括北京嗨学卓奥和成都嗨学卓奥两家公司,目前对外经营的是北京嗨学卓奥,2017年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后,北京市工商局朝阳分局要求去办理教育培训资质,但是教育主管单位告诉他们,其“目前的业务不在办证范围内,不需要办理资质”。

  关于“挂证”宣传,张经理说:“我只能这么说,现在很多证书挂靠行为是一种市场行为,考证书的学员大多数都是用于挂靠。我们是培训机构,目的是提供良好的培训服务,至于学员购买我们的课程是考证用,还是仅仅是学习知识,包括考证后干什么用,都不是我们关注的范围。”

  记者将暗访到的情况反馈给张经理。张经理表示“不太了解。我们从不做推荐挂靠单位这样的业务,如果你得到这样的消息,可能是内部某些员工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

  张经理表示,他的上述说法不算正式采访答复,公司有专门对接媒体采访的部门,会主动与记者联系。但截至发稿时,记者未接到任何电话。

  律师观点:“挂证”宣传涉嫌欺诈 

  四川衡平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建新认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教育培训机构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必须合法,招生宣传、介绍、承诺也必须是合法、真实的,以“挂证”这种严重违法行为作为招生噱头,属于虚假宣传,涉嫌消费欺诈,不仅对消费者造成误导,还会给社会造成严重危害,应当依法承担责任。学员作为接受培训者,应当知道“挂证”是违法的,单纯以“挂证”为目的参加培训是错误的,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责任编辑:张钰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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