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院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广东疫情防控民事行政审判通告,明确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审理的11类问题。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通告旨在为依法审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有效保障应急管理、防疫救治、物资生产、生活供应等有序进行。
通告内容包括:
一、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加强依法保护公民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任何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违法行为,除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外,还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二、依法保障应急措施实施。任何单位、企业和个人,不得违反行政机关依法采取的疫情防控应急措施。
三、依法加强合法权益保护。用于疫情防控的设备、设施和物资,不得非法扣押、占用和处置。
四、依法加强疫情防控保障。承担医疗卫生等疫情防控职能的机构,生产、销售、运输急需的医用物品、防疫物资及生活保障用品的企业,涉及债务清偿、破产(重整)等经济纠纷诉讼的,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疫情防控需要,可依法中止诉讼,酌情解除或者变更冻结、查封、扣押、划拨、没收、拍卖、信用惩戒等强制措施,及时恢复正常运行、生产和经营。
五、依法制裁不诚信行为。生产、销售口罩、消毒液、防护服、药品等防治、防护用品和医用器材,实施虚构、编造、夸大具有卫生防疫性能、用途、功效等民事欺诈行为的;经营者明知防治、防护用品、医用器材等疫情防控产品存在质量缺陷,不符合疫情防控需要,仍向消费者提供,或者缺斤少两、以次充好的,依法承担民事侵权赔偿责任。
六、妥善处理合同纠纷。
七、落实中小微企业帮扶政策。因疫情致使企业按期还款存在困难,企业要求延期还贷、减免利息的,按照公平原则妥善处理。
八、促进互利共赢劳资关系。依法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因疫情防控接受医治、隔离、观察或者滞留,不能正常到岗参加劳动的,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九、支持疫情防控公益活动。
十、积极化解各类矛盾。推动疫情防控期间家事纠纷、邻里纠纷、物业纠纷、劳动纠纷等调解解决。
十一、保障群众诉讼权利。有关疫情的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按特事特办提供立案和信访服务。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接受治疗的确诊患者、疑似患者,因疫情防控被隔离、观察、滞留人员,因交通关停受阻人员,无法参加诉讼活动的,可以提出延长诉讼期间申请。(全媒体记者章程)
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疫情的发展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1月28日,中牟县慈善总会紧急发出关于抗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专项募捐活动倡议书(已通过民政部“慈善中国”慈善信息平台备案,备案编号:5141012268075725X2A20004)。
为积极响应党中央对广大党员的号召,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3月3日上午,郑州华联商厦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在郑州华联商厦广场组织开展党员自愿捐款活动。现场正式党员48人,预备党员3 人,共有党员51人,以及非党员干部参与捐款,共计捐款11800元。
大疫无情,仲景有爱。2020年3月12日下午,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慈善总会收到了一笔131912.35元的捐款,备注:张仲景大药房员工疫情防控捐款。这是继3月3日收到河南张仲景大药房股份有限公司捐款30万元之后,又一笔来自仲景人抗击疫情的爱心捐赠。
2020年3月3日上午,河南张仲景大药房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方鑫受总经理杨明江委托,向管城回族区慈善总会捐款30万元,助力管城回族区疫情防控工作。
2月27日,丹尼斯集团疫情防控慈善捐赠仪式在河南省慈善总会举行。丹尼斯集团向河南省慈善总会捐赠2000万元,支持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这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省慈善总会接收的最大一笔捐赠资金。
5月6日上午,荥阳市4万余名初高中学生返校复学,正式开启到校上课模式。在荥阳市龙门实验学校门口,学校设置2条入校通道,学生佩戴口罩通过身份核实、测量体温、消毒后有序进入校园,教师组织学生认真上好“开学第一课”。
郑州慈善总会党支部面向总会机关全体共产党员发起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捐款活动,激发抗击防控新冠肺炎的信心和斗志,确保取得防控新冠肺炎的决定性胜利。
3月8日,记者从郑州慈善总会了解到,根据《慈善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按照捐赠单位和个人意向,结合郑州市防控疫情相关单位提供的信息,郑州慈善总会已向社会发布4个公告,
根据《慈善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按照捐赠单位和个人意向,结合郑州市防控疫情相关单位提供的信息,郑州慈善总会已向社会发布5个公告,使用善款4841.791569万元,
根据《慈善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按照捐赠单位和个人意向,结合郑州市防控疫情相关单位提供的信息,郑州慈善总会在2月2日、6日、19日分别发布3个公告,使用善款3536.53055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