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推动《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管理办法》等宣贯培训的持续深入和有效落实,营造化妆品经营企业的规范化经营模式和安全风险治理模式,9月3日,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开展“四美”化妆品经营单位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自9月起开展美容、美发、美妆、美甲化妆品经营单位规范化建设工作,选择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濮阳、信阳、周口、驻马店市作为建设试点。
据了解,根据《河南省化妆品经营者“十要十不”行为规范》规定,其中“十要”内容为:主体资质要合规,规章制度要健全,设施配置要合理,经营行为要规范,购入产品要合法,进货来源要可溯,经营产品要合格,广告宣传要真实,信息公开要主动,责任落实要到位。其中特别提到,免费试用、赠予、兑换等形式向消费者提供的化妆品,也要能够提供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每个独立包装分别标注使用期限,且均未超过使用期限。
在广告宣传方面执行“严要求”,要求化妆品标签、说明书不存在宣传疗效、使用医疗术语、标注有适应症等问题。普通(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不宣传具有特殊(用途)化妆品相关功效。店内宣传材料不存在宣称预防、治疗疾病功能等虚假或夸大宣传问题。
其中“十不”内容包括:不经营未获《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化妆品,不经营或进口未经注册、备案的化妆品,不经营最小销售单元无中文标签或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不经营提供不了出厂检验合格证明的国产化妆品,不经营提供不了入境货物合法证明的进口化妆品,不经营变质、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不更改化妆品使用期限,不发布明示或暗示化妆品具有医疗作用或者含有虚假、引人误解内容的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不经营通知、通告等要求召回、暂停或者停止销售(经营)的化妆品,不自行配制、填充或灌装化妆品内容物。(记者庞建新)
5月25日至26日,河南省药监局开展化妆品法规宣贯暨化妆品生产质量能力提升活动。宣贯活动分为两个部分进行。
日前,记者从省药监局获悉,9月起我省将开展美容、美发、美妆、美甲(以下简称“四美”)化妆品经营单位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
当前,化妆品销售呈现低龄化趋势,儿童化妆品市场日益火热。据一家电商平台公布的数据显示,儿童化妆品销售量同比增长达300%,“85后”妈妈是购买主力军。
近日国家药监局网站发布两则暂停经营假冒化妆品的通告具体内容如下!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经营企业立即暂停经营上述假冒化妆品。
国家药监局7月6日对外发布《2021年下半年国家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儿童化妆品、祛斑美白类、宣称抗皱祛痘类等18类产品被列为安全风险监测重点品种。
寄的快递其他物品完好无损,但是其中的名牌化妆品却全部不翼而飞?近日,湖南的刘女士就遭遇了这样的奇怪事,而且丢失的化妆品多是名牌,像兰蔻、雅诗兰黛、圣罗兰等,价值4800多元。
我国法规规定,防晒化妆品作为特殊化妆品,在上市前均需要通过国家认定机构的理化、微生物、毒理学、人体安全性和功效性检验,并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才能上市。
近日,平舆县郭楼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开展了主题为“安全用妆、美丽有法”的化妆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活动。
近日,汝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全国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
自然堂、雅诗兰黛、相宜本草、温碧泉……这些看似知名的化妆品,竟然是假冒的。近日,漯河警方成功破获一起特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