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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不是消费品

2021-01-12 10:22:49   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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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某生活护理类品牌因一则卸妆巾广告引发热议。视频里,被陌生男子跟踪的女子用该品牌湿巾卸妆后露出“真容”而成功自保。此事引起消费者反感。该品牌回复称“视频为广告创意”,再次受到网友批评后,该品牌发出“致歉信”。

  【短评】 即便广告宣传很有“创意”,也不能成为不尊重女性的借口。目前,该广告已下架,商家也发了致歉信,可有些网友发现这篇致歉信的后大半篇幅都是自我宣传内容,这不禁让人失望和愤怒,怀疑其道歉的真诚度。消费者不是消费品,不能任由商家消费其情绪价值。如果商家靠不良噱头来做宣传,只会凸显其品牌价值的低俗恶劣。最终,消费者会选择用脚“投票”。

文章关键词:消费者,消费品,消费 责编:张迪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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