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在一次保健品讲座上,上海市民于阿婆为病重的老伴买了一份VIP套餐。于阿婆尚有价值1.3万余元的保健品未提货时,老伴就病故了。剩余的保健品已没有用处,但保健品公司就是不给退钱,老人为讨回这笔钱四处奔波,6年未果。最终,在检察机关的帮助下,于阿婆的揪心事得以解决。
“我要的公道你们帮我讨回来了,你们把公平正义送到我心坎上了。”这是拿到退款的于阿婆感谢检察官时说的话。今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期间,上海市杨浦区检察院民事检察官王晓伟向记者介绍这起案件时说,于阿婆第一次来12309检察服务中心时神色黯然。当于阿婆说起那件揪心事时,他自己也揪心不已……
未取货不退钱,老人遭遇维权难
去年6月4日一大早,年逾七旬的于阿婆独自一人来到杨浦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王晓伟与该院副检察长曹晓烨接待了她。
“我看到报纸上报道你们检察院可以帮弱势群体‘打官司’,检察官,你们要帮帮我呀!”见到检察官,于阿婆的情绪激动起来。两位检察官一边安抚老人,一边听她讲述事情的来龙去脉。
原来,早在2014年7月,于阿婆被老邻居拉去一起参加了某保健品公司举行的保健知识讲座。一场“干货满满”的讲座下来,于阿婆当即购买了“诚意满满”的品牌方推荐的VIP套餐,现场支付购货款2.8万元。
“老伴得了重病,听起来他们的产品疗效很好的,我瞒着几个孩子,偷偷拿出积攒的退休金,一狠心就买了。我就想,只要老伴身体好,自己什么都能承受。”于阿婆回忆说。
同年9月,于阿婆从该保健品公司提取了价值1.4万余元的养生保健品,尚余价值1.3万余元的货物未提。谁知没过多久,于阿婆的老伴就因病去世了。老伴走了,那些保健品并未发挥公司所宣传的“神奇功效”,剩余的也没人需要了,于阿婆就想把剩下的钱要回来,可谁知,多次向保健品公司讨要均无果。
“去年12月,我去了消保委投诉,但公司说什么也不愿意退钱。你们能帮帮我吗?”于阿婆一边擦拭眼角的泪水,一边递上准备好的材料。
“阿婆,您消消气。您所说的帮助‘打官司’是检察机关的支持起诉职能。您的材料我们收下了,您的情况我们核实后,才能确认是否可以支持您向法院起诉,我们会尽快答复您。”曹晓烨送走老人后,把案件材料交到了王晓伟手中,“好好核实一下,看看是否可以通过启动民事支持起诉程序,来保障老人的合法权益。”
支持起诉,消费者有权终止合同
检察官首先要做的就是调查核实。王晓伟根据于阿婆提供的提货单,通过会员编号等信息登录某公司的会员系统查明,于阿婆购买、提货等说法属实。而通过于阿婆提供的《消费争议终止调解书》可确定,该保健品公司尚余部分货物未交付,于阿婆有权提出退回剩余货款的诉求。
王晓伟告诉记者,老年人容易受到蛊惑通过预付款的形式大量购买保健品,而在要求退款时又时常维权受阻。本案中,买卖双方诉讼实力悬殊,且老伴离世后,年迈体弱的于阿婆独自一人居住郊区,维权多年一直无果,身体每况愈下,诉讼确有困难。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此时,检察机关适度介入,通过发挥支持起诉职能,可以有效维护于阿婆这类老年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鉴于此案符合民事支持起诉案件受理条件,杨浦区检察院审查后决定对该案予以支持起诉,随即向法院送达了支持起诉书。
“从检察院回来的第二天就接到王检察官的电话,我知道,有希望了。”检察官的来电让于阿婆心里一下子敞亮了很多。
民事和解,未提货货款部分退还
检察官审查后认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基于合同的自愿原则,于阿婆有权主张解约,商家拒不接受解约并且不退款的做法于法无据。当然,于阿婆单方面提出解约作为违约方,需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最终,该案以调解方式结案,某保健品公司同意对未提货的部分进行部分退款。
诉讼期间,为帮助于阿婆理解法律规定、接受可能产生的诉讼结果,王晓伟查阅了大量的类案,在一通通电话中耐心地向于阿婆释法说理,并基于该案事实,引导她合理调整诉讼请求,避免不必要的诉讼费用支出。
每通一次电话,都为于阿婆增一分信心,添一分暖意。由于于阿婆的听力欠佳,诉讼能力较弱,如果不找一位诉讼代理人根本无法正常进行诉讼。“阿婆,您年纪大了,请律师费用挺高,您的子女能作为您的诉讼代理人吗?”当王晓伟跟她沟通确定诉讼代理人时,于阿婆又叹起气来。
原来,因担心子女责怪,于阿婆一直没敢告知他们自己购买保健品的事。了解到于阿婆的顾虑后,王晓伟耐心劝解,征得同意后,又多次联系于阿婆的女儿做其思想工作。女儿很快谅解了母亲,并答应做阿婆的诉讼代理人。
为尽快解决于阿婆的揪心事,检察官提前参与法院诉前调解程序,一方面向法院阐明检察机关对该案支持起诉的情况,一方面积极调处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在双方争点中寻找和解突破口,为后续的调解工作打实基础。最终,在法官和检察官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保健品公司退还于阿婆未提取的部分货款共计9000元。
作为案件承办人,王晓伟感触颇深。他认为,亲人的陪伴是老年人最好的“保健品”,作为子女应多与父母交流谈心,了解和关心他们的实际生活需求与健康状况。他建议,对确有必要服用保健品的老年人,子女应陪同他们前往正规商场购买,对于以预付费方式进行的消费,应提前了解商家的退费规则,仔细阅读合同条款。老年群体如果遇到类似权益受损情况,需要获得法律支持与帮助的,可依据相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林中明 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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