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春节临近,各种娱乐健身、美容美发、餐饮住宿等行业预付式消费卡不断升温。虽然近年来预付卡的出现,对便利支付、促进消费、繁荣市场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发卡量日益增长,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频发,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为此,各地不断出台政策,消费者组织积极探索,以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发卡行为,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记者 庞建新 文/摄
“储值吃饭好事不断”“充1000赠100”“充3000享5折”……春节将至,餐饮、美容美发、健身娱乐、洗衣洗车等预付式消费卡迎来一波促销热。
近年来,围绕预付式消费热点难点问题,各地方不断出台相关管理规定,积极探索解决预付式消费“后顾之忧”。2021年11月26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将于2022年6月1日起施行。“办卡缴费概不退还、最终解释权归经营者所有”等被禁止出现在经营者制定的格式条款中。
这会给预付式消费市场带来哪些新变化?
预付卡消费成维权难点
记者近日走访北京市场了解到,一些健身机构、美容美发商家纷纷推出办卡优惠活动。同时,一些餐饮店铺也推出了“储值吃饭”等促销活动。
年关之际,促销力度大,有消费者认为比较“划算”,也有消费者持谨慎态度。北京消费者刘先生准备在京过年,他认为办张储值卡吃饭,比较适合家庭聚餐。而消费者秦女士则告诉记者,2020年前自己在所住小区办理了一张游泳卡,没去几次就赶上疫情,游泳馆多次闭馆,游泳卡现在成了“废卡”。不少消费者表示,手里都有类似的“废卡”。
随着经济发展和生活方式日新月异,预付式消费不仅为经营者融通资金、锁定客源,也为消费者带来了便利和一定实惠。但近年来,预付式消费投诉一直居高不下,特别是疫情下,商家关门停业或跑路现象也时有发生,不仅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影响到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
北京阳光消费大数据研究院梳理中国消费者协会有关投诉数据发现,自2014年以来,预付式消费一直是全国消费者组织受理投诉的热点问题。从近两年数据看,仅2020年北京全市单用途预付卡消费投诉就有17万件,投诉量是2019年的6倍。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2021年上半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显示,预付卡消费仍是热点。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消费者保护法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陈音江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预付卡消费一直是消费者投诉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从2021年消费者投诉内容来看,预付卡消费投诉仍然主要集中在教育培训、体育健身、美容美发、装饰装修等方面。首先是教育培训行业,消费者投诉尤为突出,不少教育培训机构出现关门跑路或拒绝退费问题;其次是受疫情反复等因素影响,部分健身机构无法正常营业,有的甚至出现关门停业现象,由此引发各种退费纠纷问题;此外是部分美容美发等预付卡商家,办卡后随意降低服务质量和服务标准,或者使用劣质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有的甚至随意涨价,或者单方面改变服务内容,引发众多消费者投诉。
中国贸促会研究院副院长赵萍研究员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预付式消费目前非常普遍,涉及领域也非常广泛,最大风险在于消费者付款后,商家可能会闭店、破产甚至跑路,这使得消费者面临着商家的信用风险和道德风险,消费者的财产可能会遭受损失。
不得设置不公平不合理规定
实际上,针对预付卡消费,早有明文规定。2012年9月,商务部就出台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企业发行预付卡需在发行后30日内到商务部门备案,并按预收资金的一定比例向商业银行存入存管资金。然而,现实情况是,企业备不备案、存不存入存管资金以及资金使用情况,都无法跟踪监管。
近年来,针对预付费痛点难点问题,各地一直探索出台相关管理办法。2017年,浙江省、江苏省在地方性《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中对预付卡金额、退款问题做了相应规定。2019年1月1日,《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规定》正式实施,采取金融手段对预付卡的发行使用进行监管;2020年,北京市朝阳区探索建立预付费资金监管平台;2021年,北京市石景山区推行预付消费监管服务新模式;2021年初,上海、深圳、江苏等地又相继出台政策,为健身卡设置7天甚至15天的冷静期。
对于即将于6月1日实施的《条例》,陈音江表示,最大的亮点是针对现实中消费者经常遇到的预付卡消费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首先是针对消费者一时冲动购卡后无法退卡问题,《条例》设立了“7天冷静期”,消费者购卡后只要没有开卡使用,7天内可以无条件解除合同,经营者应一次性退还全部预付费用;其次是针对卡内余额不足单次最低消费时,《条例》规定消费者遇到这种情况,可以要求一次性退还卡内余额;此外,由于现实当中不少商家的预付卡协议里都有类似“办卡缴费概不退还、最终解释权归经营者所有”等“霸王条款”,针对商家利用“霸王条款”设置退卡障碍现象,《条例》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设置“概不退款、不补办、解释权归经营者”等不公平不合理规定。
解除消费者后顾之忧
赵萍认为,《条例》规定“办卡缴费概不退还、最终解释权归经营者所有”等表述属于“霸王条款”,被视为违规,就是保护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和消费者的选择权,从而减少消费者的后顾之忧,可以促进消费潜力的持续释放。“7天冷静期”的规定可以引导消费者更加理性地消费,减少盲从和冲动性的购买。
据记者了解,北京相关行业协会和企业非常重视《条例》的出台。2021年12月底,北京市美发美容行业协会举办了主题为“《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解读”的公益大讲堂,北京市恒圣律师事务所律师田向文围绕企业门店对“单用途预付卡管理及正确处理纠纷”在线上进行了交流。
田向文律师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条例》出台后,对商家的资信和经营合规要求更高,商家需要根据《条例》规定进行自检自查并整改完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市场也会更加规范。
赵萍认为,由于疫情对美容美发、健身、餐饮等服务行业影响较大,在帮助企业应对疫情影响的同时,通过对预付卡消费的规范管理,保护消费者权益,消除消费者的后顾之忧,将有利于这些行业的持续恢复和未来的健康发展。
虽然目前市场尚处于过渡期,但预付费市场已悄然发生变化。记者采访中发现,不少商家在预付卡促销时会主动强调“可退款、无期限”等信息。但也有商家表示,最为关心的还是资金监管问题,未来如何合理分配将直接关系到企业生存。
陈音江表示,预付卡消费最大问题就是预付资金的安全,如果资金安全得不到保障,就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预付卡风险问题。“《条例》虽然对发卡备案、建立预付卡服务系统和建立预收资金存管制度等都进行了规定,但还不够明确具体,将来在执行中需要进一步完善或制定相关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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