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发布十件网络消费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案例中,商家因被打“差评”而擅自公布消费者个人信息,被法院判决构成侵权,应道歉并赔偿消费者精神损害抚慰金。
案情显示,原告张某等人因不满被告某商家的“剧本杀”游戏服务,上网发布“差评”,该商家遂在微信公众号发布与张某等人的微信群聊记录、游戏包厢监控视频录像片段、微信个人账号信息,还称“可向公众提供全程监控录像”。张某等人认为商家上述行为侵害其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益,起诉要求商家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及赔偿精神损失等。
审理法院认为,消费者在经营者提供的包间内的活动具有私密性,商家为了澄清“差评”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开消费者包间内监控录像并称可提供全程录像,构成对消费者隐私权的侵害;商家未经张某等人同意公布其微信个人账号信息,侵害了张某等人的个人信息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32条、第1033条、第103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4条、第13条规定,判令商家立即停止公开监控录像,删除公众号文章中“可向公众提供全程监控录像”表述及张某等人的微信个人账号信息,在微信公众号发布致歉声明,并向张某等人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针对该案的典型意义,最高法指出,评价机制在网络消费领域中的作用日益明显,消费者提出批评意见的权利应予保护。经营者对其因提供商品或服务而获取的消费者个人信息负有保护义务,经营者公开回应消费者“差评”时,应注意不得侵犯消费者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益。本案裁判厘清了经营者澄清消费者“差评”时的行为边界,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为网络消费信用评价机制的有序运行提供了司法保障。(法文)
福克斯新闻网2月26日发布的最新民调显示,大部分美国人不满意美政府对俄亥俄州“毒列车”脱轨事故的处理。同时,美政府应对经济问题的方式也收获差评,近八成受访者认为美国经济状况糟糕。
2月20日上午,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法院召开“好差评”工作满意度提升推进会,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淇滨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吕文涛主持会议并讲话,全体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2月21日,浙江金华一女子点外卖连给同一店家刷了10个差评,被商家找上门,引发网友热议。
“请您对我们的服务给予评价,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近日,在南阳市唐河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窗口工作人员正在引导业务办理完毕的纳税人进行纳税服务“好差评”。
恶意给差评?外卖变“牢饭”
近日,上海一位女子带2岁男童进入女性洗浴汤池时被拒引发热议。事后这位宝妈在相关软件上给店家打出最低分,并给予差评。但没想到,这样的差评却得到众多网友的一致好评:“告诉我店名,一定去捧场。”
韩国总统尹锡悦没能过个舒心的周末。 从上周五开始,他遭到了一位脚踩拖鞋的MBC电视台记者的高声质问;周六,首尔又爆发敦促他下台的大规模集会;而民调结果显示,他的施政支持率只有29%,差评率则达到61%。 刚刚“顺利结束”了一系列外交活动的尹
韩国民调机构Realmeter4日发布的一项民调结果显示,总统尹锡悦的施政差评率连续两周超过好评率。
近日,广州警方破获一起“职业差评师”团伙案件,揭开了“职业差评师”敲诈网购经营者、扰乱网购经济的内幕。不过,也有消费者因给“差评”遭到商家报复或者起诉的情况。对此,专家表示,不能让职业差评师恣意妄为,但也要充分保障消费者的“差评权”。若消费者的“差评”不存在虚构事实、诽谤、诋毁等不良动机和目的,就不构成对经营者的名誉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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