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期,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相关规定,对郑州屈臣氏个人用品商店有限公司鹤壁分公司进行了双随机抽查。
映象网讯(记者 巫晓 实习生 陈培闯)12月5日,记者从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获悉,近期,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相关规定,对郑州屈臣氏个人用品商店有限公司鹤壁分公司进行了双随机抽查。
通报内容
根据通报内容,该公司存在库房产品堆放较乱,有杂物,部分化妆品就地存放,未采取防潮措施;未发现防鼠设施;虽有质量管理制度目录,但无内容;未提供购销台账等多项问题。
此外,工作人员在检查该公司经营的6个产品索证情况时发现,红色小象婴儿洗发沐浴露产品(批号:68030401)现场未提供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化妆品非特备案登记证,检验报告与批号不符;贝亲婴儿润肤露(批号:AE11GA,限用有效期:20200513)现场未提供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非特备案证,检验报告与批号不符;SKIN advanced舒润澈白乳液(批号:F0719E13,限用使用日期:20190805)现场未提供生产厂家的产品批次检验报告;施华蔻got2b幻变焕彩发蜡(批号:D61987H04T,限用有效期:20201119)现场提供的生产厂家检验报告与批号不符、未提供生产许可证;巴黎欧莱雅卓韵霜染发霜3(批号:74P8AA,限用有效期:20200808)现场未提供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
对此,鹤壁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对郑州屈臣氏个人用品商店有限公司鹤壁分公司依法进行了处理,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改正时限到期后,鹤壁市局将进行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