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金福
中秋佳节将至,月饼生产是否合规?日前,浙江宁波市江北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宁波老大房食品有限公司进行了月饼生产专项检查。执法人员对生产加工场所是否干净整洁、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原材料是否从正规厂家购入、外包装消毒是否到位等进行全方位检查,并随机拿起已包装好的月饼,详细查看了其生产日期是否规范标注、是否有“早产月饼”等情况。
近年来,每逢中秋,一些地方的监管部门就能查实不少“问题月饼”。有的是“早产月饼”,明明是一个多月前生产的,竟把时间标到节前一两天生产的;有的是“私房月饼”,家庭作坊式生产的月饼,不但没有食品生产资质,而且也没有卫生许可证,原材料也没有安全保障。这些“问题月饼”一旦流入市场,势必危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安全。
因此,笔者认为,要遏制“问题月饼”流入市场,还需“多方把关”。首先,监管要“把关”。各地监管部门应从生产企业和食品小作坊这个“源头”入手,深入原辅料库房、生产间、成品包装间等场所,重点检查月饼生产场所卫生状况、从业人员操作规范、标签等情况。同时,针对预包装月饼是否包装规范,散裸装月饼标签是否清晰、是否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情况,严格查验经营者的证照、进货记录、索证索票等,严把月饼质量安全关。其次,厂家要“把关”。月饼的生产厂家要树立守法意识,对生产程序,包括制作条件、卫生许可、原材料、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等进行严格把关,不让任何一个制作环节出现一丝一毫的纰漏,以确保月饼生产的绝对安全。再次,商家要“把关”。商家要坚持诚信经营,在采购月饼时要对月饼的质量、新鲜度、生产日期等进行严格把关,绝不销售“三无”月饼,包括“早产月饼”、变质月饼等,以确保广大消费者安全、放心地消费。最后,消费者也要“把关”。消费者在购买月饼时,一旦发现“问题月饼”,就应第一时间向市场监管、消保委、食安委等部门反映,让“问题月饼”没有销售市场。
当然,处罚机制也应跟进。执法部门一旦发现“问题月饼”,就应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对生产厂家和销售商家不妨通过“高额罚单”“黑名单”“从业禁止”等处罚机制,让其为自己的无良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倒逼其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切实履行食品安全契约。
“食品安全大于天。”随着中秋佳节的日益临近,月饼市场已经进入销售旺季。笔者相信,只要监管、厂家、商家和消费者四方共同“把关”,再加上从严执法,就一定能从根本上有效地遏制“问题月饼”流入市场,给中秋佳节的月饼销售市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9月13日上午,在观音堂示范区大石扒村室前的广场上,到处充满了欢声笑语,该村的老人们拿着一提提包装精美的月饼,个个喜笑颜开,对李建功赞不绝口。
普通的红纸,简单的图案,粗糙的印刷,透着那个时代的朴实无华,也见证了岁月的沧桑、时光的荏苒。一张张月饼封纸,是几代老郑州人的共同记忆。
9月10日,记者从省河长制办公室获悉,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省河长制办公室日前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的通知》,决定自2021年9月份起,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1年的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
为进一步释放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的强烈信号,在中秋、国庆节即将到来之际,省纪委监委通报了5起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