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去年年底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时代,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消费生活也将迎来升级换代。
“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 成为中消协确定的2018年消费维权年主题。在追求品质消费的路上,想必你也遭遇到不少烦心事儿,却投诉无门。
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中国网财经特别策划“315吐槽大会——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想要消费投诉?那就大胆来吐!赶快来参与,吐出日常消费困扰你的“槽点”。
外卖的出现改变了人们的就餐方式,为生活提供了巨大便利。在成为“舌尖上的中国”不可或缺一员的同时,外卖也频频进入消费者“投诉榜单”。佛系消费者淡定表示:天知道能几点送达,吃到什么都是缘。对于每天都要点的外卖,你有哪些“槽点”要吐?
槽点一:你敢迟到 我不敢投诉
餐饮的时效性,使得消费者对于各外卖平台商家送餐及时性要求较高,而部分平台的送餐时间却无法得到保障。而在迟到的外卖之后,消费者选择投诉送餐员时,甚至会出现外卖送餐员对消费者进行辱骂或殴打。
2月,有媒体报道称,某消费者因在美团外卖平台投诉送餐员超时送餐,先遭到送餐员威胁,后被送餐员及其同伙殴打。有网友认为是消费者小题大做,不应随意投诉。但更有网友吐槽称,“我送外卖,赚得少,我弱我有理?”,“外卖小哥是一等公民,出了问题总裁助威,犯了错误大V帮喷,路面上横冲直撞一旦受伤交法负责让他获得最大利益?”
浙江九州大众律师事务所温正搭副主任对中国网财经记者表示,送餐员言语威胁,殴打销费者的行为,已侵犯了他人人身权益,违反了《治安处罚法》的规定。根据《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公安机关可根据情节轻重对送餐员进行处罚。
槽点二:赠送的“惊喜”我消化不起
对于因商家配餐速度慢和交通问题导致的送餐慢,多数消费者表示尚能理解。然而,对于外卖平台商家在餐食中赠送的意外“惊喜”,消费者表示,“不了不了”,“老板太客气了,您自己享用就好”……
在各类搜索工具中输入“外卖”“异物”等关键词,中国网财经记者发现,消费者在外卖中遇到的异物包罗万象,苍蝇、发丝、餐巾纸,蟑螂、蚊子、小铁钉……有网友吐槽称,“这些年我在外卖里吃到的苍蝇及各种非人类食物已经等身高了”,“从来没在外卖里吃到过异物的,应该足以算得上是幸福人生了吧?”
浙江九州大众律师事务所温正搭副主任对中国网财经记者表示,消费者外卖食品中吃到异物,经检测如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范畴的,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5条和第96条处理。
对于商家的处罚,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5条规定,即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对消费者的赔偿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96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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